节的爽,不是主角得到好的际遇,推倒美女的爽
而是文字整洁,逻辑顺畅,一眼看下去一目了然,读者读起来不会有艰涩难懂的感觉,更不会有反感恶心的感觉,这就是文笔好所给读者带来的爽
也许有人就说了,文笔好不是那种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美描述方式么,怎么变成了你说的这个样子
是的,这种描述方式是给人一种很优美的感觉,但是,这种描述方式,世间有多少人能写出来,又有多少人能看懂
孤鹜这两个字,相信就有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了。
而且,我们还要考虑一下现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
以前的读书人,看书追求意境美,追求华丽辞藻,是因为他们的生活节奏慢,能读书的,又大部分是世家子弟,不用担心生活没有着落
而现在,看网络小说的,是哪一些读者呢他们的所处社会环境是什么呢
可以这么说,大部分人看书,特别是看网络小说的读者,他们不是以钻研学问的目的看书的,一天看个二十万字三十万字,都是很正常的
他们的生活节奏很快,他们看书是为了消磨时间
而且哪怕你形容词写得再华美,人家也不会很认真的看。
在这里,我问一下诸位作者,当你看到某本小说里面,描述一座山的场景的时候,这个描述有200个字,你们能静心一个字一个字看完呢还是稍微扫一眼就不看了
鼎鹤:绝对扫一眼就会,但是会同样付出那200字的钱
而你们写这两百字所花费的精力,是否和你们写其他情节所花费的精力一样呢还是更多或者更少呢
不用质疑,描写是最难的,我个人曾经因为一个形容词,卡了两个多小时
火星有雨:凑字数的时候才描写景物
妖言惑众:我认为,环境描写是对即将发生的情节一个铺垫。如果你写一个杀人情节,首先描写月黑风高是不是刚让人动心呢
老书虫:火星有雨这个说法我极为赞同
老书虫:妖言惑众的说法,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奢望,就比如我来说,要写出200字气氛铺垫的场景描写,至少要比我写3000个字费力
我们从性价比上来看,文笔在网络文学里面的用处
但是首先我要强调一个,文笔这东西,应该是化为我们作者自身本能的一种能力,下意识的去加强文笔。但不能刻意去追求文笔,不然反而变成了啰嗦的华丽辞藻堆积者
场景描写,人物描写,等需要文笔的段落,花费的精力是普通段落的好几倍,这点已经是一个共识。
而这种段落呢,除了能卖同样的钱以外,读者却不会精心去看你所描绘出来的东西
从性价比来说,是极度的失衡,也就是亏大本钱没讨好
而且,在我个人看来
这类需要很多精力描绘的文笔性情节,其实不是真正的文笔
真正的文笔是,朗朗上口,文章简洁,主题鲜明,不会有别扭感,没有错别字,逗号没乱用
一旦能做到这些,再加入刻意追求的华丽辞藻,是否会让读者感觉到你这本书的文笔很好呢
可惜的是,很多作者,没有办法做到这些
你们的错字率有没有达到万分之五以下呢
你们的段落有没有考虑到读者感受,不写那种三百字以上的长段呢
你们的句子有没有出现一个句号前面有五个以上逗号的呢
你的某些段落,会不会读起来很别扭呢
你们,有意识的考虑到这些问题了吗
我已经在培训群里,不止好几次的强调了作品基础问题
其实大家写作,都是有很好的创意,很好的写作冲动才开始创作的
从情节上,并不会有谁比谁牛0逼,大家都是站同一起跑线
但是,写同样一个情节,我能够让自己的错字率在万分之五以下,能够避免标点符号乱用,能够让作品不会有艰涩难读的感觉
因为这基础上的差别,我就比别人多跑好几步了
而我在掌握了这些创作者最需要的文字流畅基础之后,再来增加形容词,再来增加描述性文字,试问,是不是会给人感觉,这个人文笔不错呢
就好像在一个不认识鹜这个字的读者眼里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落霞与孤鸟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你说他会认为哪一个句子文笔好呢
所以说,文笔好的第一要素,是基础扎实,而不是你描述性文字写得好,你形容词用得牛0逼
我曾经批过一个自诩文笔好的作者,把他在基础上的错误标注出来之后,他自己郁闷了:原来没有一个好的基础,单靠形容词堆砌的描述性文字,写得再煽情也是文笔不好
你说一个两百字的句子,标点符号不会用,一句话超过五个逗号的、错字很多的,句子,你形容词再牛0逼,有用吗
而我们的作者,有很多很多,都是不注重基础,反而注重描述,这相当于是在沙上建房子,流水一来,房子就倒塌了,那还谈什么文笔呢,只能算是傻逼吧
在这里,我向大家传授一个秘诀
那就是,写完一段之后,在心里默读三遍,默读顺了没错字了,就忽略过去,继续写下一段。
不,就默读,不出声的默读,而不是用眼睛检查
可以写完再读的,看个人习惯
我的建议是,写到写不下去了,就休息一下,回头扫一眼
默读个一两遍
基本上就不会出现一些,在我眼里看起来很幼稚的毛病
我随便在起点找了一本书
截图给大家看
青菜饺子汤:这是什么东西
财字俏佳人:
我觉得逗号的话你自己读下你读下自己念起来顺就好读到自己都觉得不能喘气就有毛病了
鼎鹤:这段起码可以截取出三段吧
老书虫
这段看起来是不是极度不舒服
御剑追蜗牛:弱弱的问一句,你们看书的有几个去看符号的
火星有雨:我发现看到句号的时候脑子中自然就会停小段时间
老书虫:你看到句号会不会心里稍微停顿一下呢
妖言惑众:符号都不看,你能说自己识文断字吗
快意折霜:这个的标点符号错误不多,但是语言太过累赘,以至于逗号太多
老书虫
好了,大家暂停讨论,先继续谈
这一段里面最长的句子有八个逗号,按照一个逗号大概十个字,也就是80个字
也就是说,作者要我们读者看书的时候,一口气看完80个字不停顿
你说,别扭不别扭
这是标点符号不会用或者说乱用的悲哀
读者读了感觉别扭,你说,还有继续读下去的必要吗
因此,我们想要提高文笔,这个让读者读起来别扭的错误就不能犯
知道为什么我要求大家不要有超过300个字的大段落吗
恨别尘:我的一般都是一行一段,这算不算错误
老书虫:
在网络文学用电脑看的话,不算错误
老书虫
第一,从心理学上,人类都有一种密集物恐惧症,如果不知道这个症状的,我建议搜索一下:莲蓬乳,那你就知道什么是密集物恐惧症了
第二,从生理学上,我们看电脑屏幕上的字,超过3行,会有些微的眼睛疲劳,超过五行,至少有一行我们会用扫的扫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