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就只是担心罗炎的包夹,此刻锋殇来了,他当然不会再怕,而轩泷呢当然更不怕,这小子从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单挑就单挑,锋殇关他毛事啊。
然后,两个耿直的傻逼当着一大群炎黄之血杀手的面开始单挑了,陈锋也搞笑,居然去拿了两瓶啤酒,和陈殇一人拎着一瓶,蹲在围墙上笑眯眯的看着。
他们并不知道小风和小雷的死,然而就算知道也没所谓,两个战斗机械罢了,其实他们还有很多那样的战斗机械。
罗炎也到了,只一眼就懵了,这什么情况幸亏他没有像轩泷那么神经质,没有冲上去找锋殇单挑,只是满脸郁闷的跟在轩泷身后看着。
没有了后顾之忧,小苍这一场打的极为顺手,轩泷也一样,甚至因为早已置生死于度外,这小子完全是在拼命,爆发出来的实力把锋殇背后的一群杀手吓得一愣一愣的。
“这小子好强”陈锋眯眼道:“小苍估计不是他的对手。”
“嗯。”陈殇点头,他从轩泷的身上,特别是那股死气和横冲直撞的劲头上,居然看到了不少轩皓霆的身影。
幸好有他们在,小苍即使败了也不会有危险,而轩泷,似乎他就算胜了,也只有死路一条,或许血狐的出场是正确的,当他跟着胡夏赶到
罗炎救不了轩泷,甚至救自己都勉强,但血狐的话,轩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正面冲突即将开始了,锋殇的背后,炎黄之血的杀手越聚越多,连班德拉斯都眯着眼溜达了回来,他始终找不到血狐,锋殇就把他叫了回来。
“五亿哦”班德拉斯狂笑道,陈锋哭笑不得的点了点头。
然而当班德拉斯把视线转入场中的那场不知所谓的单挑,看了看后却茫然道:“这两个小子好强啊”
“是啊,但在你面前,应该不算什么吧。”陈锋笑道。
“不,真的很强”班德拉斯面色古怪道:“那个就是你说的,取代no6苍狼的小苍吗他似乎已经超越苍狼的实力了吧,擦,那个轩泷真的只有no10他比血狐还猛吧”
“你说什么”陈锋和陈殇同时一愣,又同时扭头盯向了班德拉斯。
那一刻,两人的心中同时咯噔一声,浮现出一个非常不好的预感。
第一卷第四百六十四章:三个男人一台戏
早在拉斯维加斯时,和慕长空的对话中我就在考虑,今天这一战要怎么打,我手中的实力够拼到什么地步,答案是
我要么拼掉胡夏后被锋殇揍得落花流水,要么干掉锋殇后被胡夏彻底的捡走便宜,两方都吃我的实力绝对没有那么强,首先人数上,我就是三方中最弱的一个,其次两方都想利用我制衡彼此,绝不会给我最终捡便宜的机会。
慕长空很精明,他让我做的是想办法跳出战局,可问题是怎么跳只要我在武汉,两方都一定会注意到我的行动,那么我失约干脆不去了更不可能
胡夏说了,这一战如果我不去帮他,他会第一个干掉我,锋殇也说了,十天后我不出现在武汉,他会立刻带着整个炎黄之血杀来拉斯维加斯,因为在他们决战前,一定会扫清所有阻碍,不可能任由我乘火打劫。
说起来,今天这一战其实我就是被胁迫着,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被两方夹在中间,那么,我似乎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
在真正的大战开始之前,我就先一步死掉,想说没有人可以利用和胁迫一个死人的
在今天来武汉之前,我就和黎军联络过,计划我可以想出来,但实际的运用还是太困难,没有黎军,今晚的一切都不可能实现,没有黎军,我等于孤身一人在武汉,想做任何事都没有人打配合,指望那群小伙伴不可能的,他们不给我找麻烦就不错了。
所以,才有了黎军暗中来到武汉,进入武警大队亮出身份的一幕,他是来做什么的就是来配合我的,他一见到马小东就说找一处废弃的地点,那是一处战场,也是给我选择的葬身之地。
这个葬身之地必须相对隐秘,因为我绝不能在死时被太多人看到,否则很容易露出马脚,也必须选个炸掉都在所不惜的废弃场所,因为我原本的计划是找个人同归于尽的,一把火烧掉,或是一颗炸弹尸骨无存,当然那样危险性就比较高了。
地点找好了,人选呢毕竟我不可能死的太莫名其妙,必须有个高手要么干掉我,要么就陪着我一起死,而且这个人选绝不能是胡夏或是锋殇,因为这俩货太精明,一眼就能看出某些演戏的成分。
今晚其实我本来想选小苍的,在那栋废弃的商业楼里抱着他一起葬身火海,虽然这么做有些对不起这傻不隆冬的小子,但也就因为他傻乎乎的,所以一定会上钩不是吗
唯一的缺点是,小苍杀我的说服力不够大,他的实力被我完克,被我揍得满地找牙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是这计划唯一的缺点。
然而事情却在黎军看到了班德拉斯后有了转机,作为三大保镖之一,由他干掉我的话,绝对比小苍更有说服力,甚至连带着可以让血狐受点伤,再借由那心灰意冷只想报仇的想法,帮着他也一起脱离战局。
甚至,可以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觉得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所以锋殇才会自以为赢定了,立刻发动总攻,所以胡夏才觉得自己麻烦大了,很是手忙脚乱了一把。
今晚,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戏,从我开始打酱油,从黎军看到班德拉斯,一切都是在演戏,三个男人一台戏,我,黎军,血狐。
首先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走,引班德拉斯来这栋废弃商业楼,这场戏是只有血狐才能演好的,因为实在太危险了。
血狐想拿下班德拉斯不难,但想要假装不敌他,甚至主动受伤后再逃离全世界都没人有这个本事,唯有血狐行,顺便说下,血狐今晚的伤是真的,否则绝对骗不过敌人,受伤后,也唯有他那快如闪电的瞬闪才能逃走。
其次,班德拉斯一进入商业楼,黎军就跟进来了,这场戏必须由他配合,否则我就会真的死掉了汗,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第一时间支开了琴吹夜,因为我不能让女人发现黎军在这里。
最后嘛,我的戏份就简单了,只要假装想救血狐,却又不敌班德拉斯,被他干掉就行。
然而为了逼真一点,为了说服力更大一点,我在战斗中不断指点着班德拉斯利用重伤血狐的安危来胁迫我,这货终于想到的那一刻汗,我和血狐激动的都快哭出来了。
当然,我的这一步其实也是最危险的。
班德拉斯的武器是霰弹枪啊,我接连被打中,最后一下甚至被正面轰了个正着,我想说就算不摔下去,我怕是也死定了。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依旧穿了套西装,为什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满是各种机关,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其实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唯一没有保障的就是我的脸部,所以才会有了最后被霰弹枪正面轰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