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米的距离掌控完成了,枪口的锁定瞬间开启,班德拉斯目光凶狠道:“你就是那个死而复生的苍狼吗小子,真有你的,居然躲在暗处偷袭我”
那一刀虽然没有杀死他,但脖子上依旧浮现出了一抹血痕,班德拉斯气的咬牙切齿。
皱了皱眉,我从暗中展开身形跃了出去,瞄了瞄血狐,又瞄了瞄眼前的家伙,血狐的瞬闪败了,连我的绝都失手了,一抹惊慌无法克制的浮现了出来。
“你就是班德拉斯很强你真的很强。”我赞叹道,班德拉斯满脸傲然。
“哎,真的想不到你已经强到了这种地步,连血狐都敌不过你,连我都你究竟为什么来帮锋殇真不想和你做敌人啊。”我苦笑连连。
“哈不想已经晚了。”班德拉斯笑的很狰狞:“虽然有些意外,虽然被你偷袭受了点小伤,但哈哈五亿啊,锋殇的钱今晚真好赚。”
“五亿什么五亿”我不明所以的反问道。
“不对,不仅仅是五亿”班德拉斯突然反应过来什么,他瞄了瞄重伤倒地的血狐,这货已经无力反抗了吧如果他能两个一起杀掉的话
锋殇答应过他,如果可以两个都干掉,赏金是可以翻倍的,也就意味着五亿加两亿再doube,那可是十四亿啊再加上锋殇本就答应的十亿
班德拉斯突然有一种想法,他完成了今晚的任务后,这辈子躺着吃都不愁了,他都开始幻想该去太平洋上买座小岛,还是该去非洲建一座宫殿了。
虽然非洲是秋山信的地盘,但班德拉斯会怕吗no2加上no6,双双被他干掉的话,从此以后所有的杀手看到他都得绕道走了,因为一份骨子里的胆寒。
“喂喂,你畅想未来是不是有点太早了”我哭笑不得道,就算绝失手了,也不代表我一定会败吧身形弓起的刹那,瞬闪就启动了,右手的匕首如电般斩出,那是宛如暴雨般的连刺,那是千杀。
我一出手就用上了千杀,因为血狐的惨状我是看到了,面对班德拉斯这个敌人,我绝对不能小觑。
“不早了,因为你死定了”班德拉斯傲然道,看也不看我的千杀,因为近距离的攻击对他毫无用处,他对距离的掌控是绝对完美的。
千杀刚刚暴起,班德拉斯就弹了起来,我正面扑了过去,他却是从侧面整个弹飞了起来,这家伙的弹跳很古怪,正常人都是前跳,他却是后跳,而且跳跃中身形极为灵活,虽然比不上樱空舞,但也算灵活自如了。
甚至这家伙的跳跃极远,一个人能倒着跳到比所有人都远的地方,这着实
千杀的范围非常广,小苍在面对时根本逃不掉,躲都躲不开的,可班德拉斯的一跳,却完全脱出了战圈。
千杀那暴雨般的笼罩居然失效了,我愣愣的扭过头去,看着那把已经指向了我太阳穴的霰弹枪。
“不可能吧”我的语气仿佛呻吟。
“小狼当心啊”血狐的声音几近嘶吼。
“哈哈,两个蠢货,全部去死吧”班德拉斯狂妄的笑着,他想起了当年,范伍德那胖子在他手中无力挣扎的模样。
“什么狗屁特级杀手什么狗屁十大一群白痴罢了”
第一卷第四百五十七章:血狐的泣鸣
班德拉斯感觉今晚很走运,从锋殇给他开出那么高的赏金后,他就知道自己运气来了,今晚他很可能赚到这一辈子都无法花完的钱。
当班德拉斯遇到血狐的时候,曾感觉自己运气不算好到极点,因为这货是最难赚的一个,然而血狐却败了,因为他的再一次走运。
其实班德拉斯感觉,血狐未必会输给他的,两人的实力该是伯仲之间,毕竟这货是no2,毕竟那瞬闪异常快,刚开始时,很是让他手忙脚乱了一把。
然而那地上的血迹却让血狐脚下一滑前一场战斗留下的吗哈简直连老天都在帮他,今晚的运气简直好到暴,或许他应该过了今晚后去拉斯维加斯混几天的,虽然赌钱赚的根本不如锋殇给他的钱多。
啧啧,一晚上就能赚个几十亿啊,班德拉斯感觉自己不该做保镖的,如果他早点做杀手的话,早点用杀人来赚钱这货得是没节操到何种地步啊
不过即使人品再渣,也无法阻止他今晚的运气,血狐败了,只要追上他,两亿就到手了,甚至连我都出现了,只要再干掉我,班德拉斯眉毛都在跳舞,他今晚赚的钱足够花到孙子的孙子那一辈了。
当然,他很怕血狐和我联手制敌,一对二的话他绝对稳输不赢,可问题是血狐连站起来都勉强,那腿上的伤势可怖至极,只是挣扎的爬到楼顶栏杆处,就再也无法动弹了。
和我单挑班德拉斯在冷笑,赢了no2的他,又怎会输给no6还只是曾经的no6罢了,根本不足为惧。
不过我的实力还是让这家伙吃了一惊,那瞬间暴起的千杀很强大,虽然他跳了出去,额头上却也浮现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何况我接下来躲避他反击的身手也非常了得。
乌鸦死了,我算是最不怕子弹的人了,他开枪的刹那我就启动了猫柳,而且同样一蹬地面,借着瞬闪的爆发,身形极快的闪避着。
“身手不错嘛,比血狐也不差了。”班德拉斯眯了眯眼,却死死盯着我肩膀上的一抹鲜红,伤了猫柳加瞬闪,我居然还是伤了
或许,那无限锁定实在太强了,又或许,霰弹枪其实是猫柳最大的克星,你指望用扭动身躯去抵挡那如雨般爆发,甚至轨迹无法捕获的散弹做梦去吧
而瞬闪,我又怎能快的过血狐所以这一枪即使我拼尽了全力,却依旧被轰伤了肩膀。
“糟了,搞不好要败”我一声叹息。
“是啊,很糟哦,我的实力完全突破了你的想象吗”班德拉斯已经得瑟的找不着北了,不过他还是很小心的,他怕我在诈敌,怕我假装不敌,然后突然爆发超凡实力干掉他,因为今晚来之前,锋殇其实告诉过他,我的实力很可能已经达到巅峰了。
然而我的狼狈,我的一击失败后的仓惶逃窜,却让班德拉斯一点都看不出巅峰来,又或者说杀手界的巅峰在他这三大保镖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应该就是这样了因为世上第一杀手的锋殇,和世上第一保镖的席德洛夫,如果一对一,战斗结局是非常明显了,锋殇必败。
班德拉斯还是很佩服席德洛夫的,很久以前见过一次后,他就一直很崇拜这老头,但班德拉斯也认为,自己除了这老头外,天底下再也找不到对手了,所以他一直看不起黎军,甚至整天想和黎军争夺第二保镖的排名。
当然,三大保镖并不分第二第三,当然,今晚的战斗结束后,班德拉斯就根本不用把黎军放在眼里了,因为黎军和血狐几乎平分秋色,顶多稍胜小半筹罢了,可他却完虐血狐,甚至连带着完虐我。
“什么狗屁十大全都是渣”班德拉斯满脸傲然的得出了这个结论,或许他的这句话并不对,但他也是真的太强大了。
强到什么地步强到班德拉斯突然想去挑战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