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离开酒会的五分钟后,一个胖子突然鬼鬼祟祟的钻进了包厢,他是看到我离开的,却很久没有发现赵红出来。
胖子并不知道包厢里发生了什么事,他仅仅是想进去看看有什么便宜可捡,却没想到居然会
看着沙发上只盖了一件晚装,早已赤身的赵红,胖子直接就直了眼睛,一股淫邪的想法从他的脑海直冲小腹,他几乎是想也没想就扑了上去。
我并没有让赵红晕的太沉,昏迷中,女人还是有些感觉的,还是能发现周遭一些事的,当那张臭嘴拱上来时,当那个肥胖的身躯压下来时
可惜,赵红无力睁眼,可惜,她本能的把那身体当成了我,不仅没有挣扎,反而娇喘连连的逢迎着,于是第二场别开生面的肉搏战开始了。
当降临,当女人被那汹涌而来的快感刺激的猛然醒来,她媚眼如丝的看着身上的男人,突然愣住了
“刘胖子怎么会是你你怎么敢”尖叫声,从包厢里猛地响起。
“你敢上老娘我我杀了你”怒吼中,女人不顾一切的朝胖子扑去,拼命的厮打着,指甲抓的他满脸是血。
“靠你个婊子,少特么装金贵,别人都能上你,就老子不能”刘胖子也火了,他追了赵红许久,就想着一夜温存,却没想到这女人风骚的到处找男人,却就是看不上他。
尖叫声,谩骂声,从包厢一直传了出去,传到了酒会里,也传到了一些人的耳朵里。
包厢的门口,刹那间就堵了几个黑衣人,一个服务生打扮的人满脸阴冷的走了进去,一脚踹开了厮打中的两人。
“闹什么你们是不是想闹到报警闹到条子上船来你们明天是不是不想交易了”那服务生森然道。
听到交易,两人同时一怔,刹那间放开了彼此,刘胖子二话不说就穿上衣服跑出了包厢。
赵红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但也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冷冷道:“死肥猪,等老娘拿到了钱,再找你算账”
看着两人的背影,一名黑衣人突然冷冷道:“夏哥,要不要教训下警告他们别乱来或是干脆提早行动”
“不用教训”服务生冷笑道:“反正他们顶多只能活二十四小时了,也不用提早行动,东方号毕竟是艘著名游轮,一个妥善的埋葬地点,还是必须要好好选择的。”
“是,属下知道了。”
“对了,监控的问题,在任务开启前搞定。”
“是,属下已经安排人混进了监控室,任务开启时就会关闭。”
“不”服务生突然冷冷道:“我要的不是关闭,而是彻底毁掉,我不希望留下任何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
“是”那黑衣人答应一声就出去了,包厢里只留下了那个满脸阴冷的服务生,点了支烟,悠然的品尝着。
然而,他却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他最大的错误,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这个小小的任务会出现怎样的异变
第一卷第一百零七章:夏孤夏
从第一眼看到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我就认出了他,因为我对他太熟悉了。
no11夏孤夏,这家伙在出道三个月后,就坐上了这个位置,然后近十年都从未有过变化,任凭杀手榜上如何风起云涌,他的排名始终不变。
他出道的第一个月,第一战就干掉了一个排名二十多位的美国佬,第二个月,他干掉了当年排名no17的一个俄国杀手,第三个月,就干掉了当初的no11,取代了他的位置。
很多人都说,夏孤夏绝对有实力进入十大,甚至可能取得一个靠前的名次,但他却刻意维持了no11这个排名,永远是既不升也不降。
对此,夏孤夏有过两个解释,第一,他不想进入十大,虽然收入少了一点,但这样就不会被人惦记他的地位,不会惹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个解释,夏孤夏是这么说的:“这辈子,我要感激两个恩人,苍狼哥和血狐哥,是他们带我出道的,所以夏孤夏这一辈子,都不敢进入十大和他们齐名。”
这,就是我对夏孤夏无比熟悉的原因,正如他所说,是我带着他出道的,甚至他的第一战也是我安排的,甚至他登上no11的宝座,也有我和血狐的出力。
曾经,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甚至严格说起来,他可以算是我和血狐的半个徒弟,我们都交过他不少本事。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份恩情在他心中有多重要,如果我现在去告诉夏孤夏我就是苍狼的话,我可以保证自己活不过下一秒钟,这家伙,我太了解他了
他把我和血狐视为恩人,表现的毕恭毕敬,只是因为我们的实力比他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照顾他,可一旦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翻脸不认人的。
有一件事足以说明了这点,夏孤夏在一次去美国的任务中,虽然行动成功了,但组织里却出现了叛徒,出卖了他的行踪,结果他和其他四名杀手被无数的fbi和特警追杀。
那次,夏孤夏差一点点就死了,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因为他利用其他四名同伴做诱饵,去吸引敌人的子弹,那四名同伴最后死的极惨,甚至尸骨无存,他却满脸无所谓的回到了炎黄之血,继续做他的no11,继续杀人赚钱。
这并不算什么,很多时候为了自己活下去,卖掉几个手下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也做过类似的事,弃卒保车嘛,可问题是
那四个被他出卖的杀手中,有一个是他的未婚妻,打算下个月就结婚了,甚至已经怀孕了,而另外还有一个则是他的亲弟弟。
特别是,组织最后的调查发现,那次夏孤夏就算不出卖那些同伴,他依旧有机会杀出重围,只不过相对麻烦一些,危险一些。
当然,锋殇不会为了几个渣渣就给夏孤夏这种人才小鞋穿的,何况杀自己老婆和弟弟根本属于家务事
但那次以后,我和血狐就不怎么接近他了,我是鄙夷他的作风,血狐则是觉得这种随便就翻脸不认人的家伙,还是别招惹的好。
一个连未婚妻和亲生兄弟都能出卖的人,他会感激我和血狐的恩情去特么的吧
夏孤夏,这家伙就是杀手中最最冷血的代表型人物,同时,这家伙的实力非常强,甚至非常的天才,我和血狐并没有教他那些专属绝技,但他却凭跟着我们几次任务,就模仿的有模有样了,无论是绝还是瞬闪,他都会模仿一点点。
夏孤夏的实力,或许依旧不如血狐和苍狼,但如果和乌鸦或是琴吹夜,这种十大中垫底的家伙比,他是绝对不弱的,而且他的心更冷,做事的手段更绝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轩泷打断了我的思绪道。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除非必要,我绝不想和夏孤夏这种高手对敌,而且我发现了一件事,这家伙似乎并没有认出我的身份。
倒也难怪,炎黄之血的生意遍布天下,多的不可胜数,而接下我这桩生意的则是乌鸦,甚至连血狐都有份插上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