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这声音就知道是一个女人,因为这脚步声可以很明显地听出,这是高跟鞋走在地上发出的响声。高跟鞋与地面敲击的声音“铎铎铎铎铎”地很是悦耳。
丁逸下意识地抬起头向那边望了一眼。
他开车门的动作不由地停顿了一下。
这女孩身材真是好,虽然看不太清她的脸,但可以看出她的衣服搭配得很协调,高挑的个子,上身是半紧身的白色t恤,略短露脐,肚脐眼露在外面,是所谓的“另一只眼看世界”的样式,能够看出她苗条匀称白皙性感的腰身,下面则是简单的一条牛仔裤,远远看去,虽然装扮很是简单,但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牛仔裤配高跟鞋,按照传统的穿着理论,本来是很不搭的,但这个女孩这么穿着,却显得很搭配。
其实作者大人想让这位女孩在没来到丁逸面前时就能引起丁逸的注意,达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效果,所以就安排了这个女孩穿高跟鞋,在丁逸还没有看到她的相貌时,就已经听到她悦耳的“铎铎铎铎”的高跟鞋声,这样的穿着,就算真的看起来不搭调,那也要被作者大人描写得看起来很搭配,否则岂不是会让各位观众认为是作者大人的安排失误
这个上身穿白色t裇,下身是牛仔裤,脚下一双高跟鞋的女孩朝丁逸走了过来,越来越近。
就不知道长得怎么样,丁逸想,看她这身打扮,应该是个美女吧,脸型是很好看的瓜子脸,再说能把这么简单的衣服穿出如此韵味的人,长得应该不会丑。
他打开了车门,将篮球放入了车后座上。即使是个美女,现在她也和自己无关。呵,眼下要做的事,是开车回家,洗完澡后把方然接出来吃饭。
我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了。他想,不应该看到别的美女还想三想四。
虽然遇到的诱惑很多,但丁逸却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他日后是否随便起来不是人,那却是后话了,但迄今为止,他还不算是一个很随便的人。
他关上车门,发动了汽车。byebye了,姑娘,今天这只是一次偶遇,并且注定只是一场偶遇而已。丁逸在心里说。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想看一看这姑娘的容貌,因此也没急着开车便走。
那女孩越走越近,能看清她的相貌了。
丁逸眼前一亮。呜呼这女孩果然是个美女是也。妈妈咪呀,而且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美女,丁逸的心里不由得惊叹了一下。
并且是丁逸内心里最希望得到的那一种类型。
这难道就是丁逸期待已久的一见钟情
看清了她的面容,丁逸竟然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比起丁逸的现任正牌女友方然,这个女孩和方然相比,虽然两人都是百分之百如假包换的美人,但却各有特色,款式不同。
美女有各种流派,比如说有复古派,有现代派,有纯情派,有婉约派,还有野蛮女友派,吃饭坚决不自己付钱派等等等等,这个女孩和方然就属于不同的流派。
至于这个女孩属于什么流派,方然又属于什么流派,由于作者大人一向粗犷,对于女性美的流派研究不深,所以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女孩的流派,正是丁逸梦寐以求的那种。
她的美丽让他有种想上去搭讪的冲动。
其实丁逸想去搭讪,并不仅仅单纯因为这个女孩的美丽美丽的女孩丁逸见得多了,通常都是女孩去搭讪他而不是相反。而丁逸今天却想搭讪这个女孩,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女孩就是丁逸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那种型。
虽然主动去和陌生女孩搭讪并不是丁逸一贯的风格,但他却想为了这个女孩放弃他的惯有风格。丁逸也知道,斯文装b派现在不流行了,不如把自己的风格改为情场野兽派吧他在心里鼓励着自己。
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的话,丁逸或许真的就会主动上前搭话了。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他的潜意识却在极力促使他去这么做去和这个女孩搭讪,要来她的电话号码,约她出来吃饭,进而再向纵深发展,最后,成功地将她泡到手。
在看清这女孩的面孔时,丁逸似乎被电击了一下,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吸引到她的身上。就在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她,还是“深深”地喜欢上了她。
这个“深深”的程度究竟有多深,由于作者大人没有随身携带皮尺,因此也未能丈量清楚深达多少米,不过本书是一本小说,也不是什么科学读物,所以也不求精确,差不多也就行了,所以我们只需要知道丁逸第一眼看去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就可以了,至于有多深,深达多少米,甚至是多少公里,本书不做考虑。
为什么不让我早点见到你呢为什么不让我在和方然确立关系之前就见到你呢
在这一刻,丁逸在责问着上天,同时,也在责问着作者大人。
我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啊,为什么你不好好照顾我呢为什么你不早点安排我和这位姑娘见面呢
不过,在本书中和作者大人公开叫板是一件极不明智的事,所以丁逸也不敢深究下去,只得在肚子里埋怨了几句就作罢。
恨不相逢未嫁时,这是丁逸看到这个姑娘时脑海里适时出现的一个成语,这个成语非常恰当地反映了他此时的心境。
虽然丁逸和方然现在仅仅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他和方然之间并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个未娶,一个未嫁,都算是自由身,再说,即便结了婚了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