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激起千层浪
根据公共政策的制定规则,当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的目标确定之后,决策者必须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之一就是要考虑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综合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现实条件,预测目标实现的障碍。最后的方案一定是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1993年7月23日,朱总理在全国财政会议上谈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分税制改革的想法。这一消息不胫而走。8月30日,中央拿出了分税制改革的第一个方案,9月2日中央政zhi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不久,就收到了广东省委给中央写的报告,要求广东单独实行包干。
广东两位主要负责人找到朱总理,谈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心情沉重地问朱总理,广东的特殊政策还要不要实行如果包干制取消,我们还要不要在20年内赶上“四小龙”他们认为,如果按财政会议上所提出的办法,广东就什么大事也不能干了。
除了广东之外,还有的省长私下说,以后我们要到朱总理那里领工资。
情况果然与原来预料的一样。
受e总书记、李鹏总理的委托,朱总理副要到一部分省区做解释工作,“解释”的基础是要与每一个省份细算实行分税制税收对比的帐。
1日大队人马出发,第一站是海口。为什么先到海南因为当时洋浦开发区举行封关仪式,邀朱总理出席。但是,朱总理并没有参加招待会,只是去开发区看了看。参加谈判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朱总理去海南不是主要目的,他是冲着广东去的,因为海南收入少,无足轻重,先到海南是为迎接广东“谈判”的“练兵”。
果然,两天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中央与海南都认为改革是必须的,不能错过机会,而且也认为,改革对海南的特殊政策没有影响,海南的利益基本上也没有受到影响。如果按照增值税年均增长30计算,受影响的只有35亿元。
海南省除了提出要保1995年的基数之外,没有提出更多的要求。
海南之行虽然增强了信心,但是朱总理一行知道,“硬仗”在后面。
一波三折的广东谈判
朱总理一行来到广东。刚刚落脚马上接见省委省政府领导。省里同志明确表示不同意搞分税制。
9月13日上午召开大会,广东省的五套班子人员全部参加,有些地市委有些领导也参加了会议。朱总理先向大家宣布中央决定,开门见山地说:这次我与铁映同志带领有关部委的同志来广东,是受e同志、李鹏同志委托来的,是来向同志们传达、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内容,同时与广东同志一起就落实改革方案进行商量,一起算账。
他详细给省政府官员介绍了分税制改革方案,特别提到广东对分税制方案了解的信息不确切,指出现在的方案与财政工作会议时已经有很大变化。他讲了四个问题:为什么要实行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是什么内容,如何搞;分税制改革是否损害了地方利益;实行分税制广东到底要吃多大亏。所有人都在认真地听,快速地记。
9月的广州没有此时北京的秋意,仍是那样闷热潮湿。北京来的人全部住在绿树成荫的珠岛宾馆。
晚饭前,朱总理把财政部部长及地方预算司司长叫到他的房间。手上拿着广东省给他的两张表格,核心内容是包干体制10年不变,地方财力是什么样的;实行分税制后的10年内,中央将从广东多拿走1000多个亿。他表情严肃地说:看来分税制是搞不下去了,将来拿地方这么多的增量,如果广东搞垮了,追不上“四小龙”,就成了咱们的罪状。此后,他焦急地在房间踱步。
地方司长对朱总理说:“按照已经修改得的方案,广东帐口径不对,因此误差很大”因为分税制已经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并会给地方一个增长率,分税制中央会从广东多拿一些财力,但是将营业税留给地方,也会给地方带来相应的增量。朱总理要求当晚做出10年两种体制的测算账。
已经是凌晨1点,朱总理还等。做两种体制10年税收测算,大大小小税种加在一起,非常不易,他们一夜未眠,直到早晨开会之前才算出来。最后测算的结果,中央从广东所拿财力少了300多个亿,但是分税制之后,蛋糕做大了,地方的财力也会有更大的增长。朱总理放心地笑了,因为这样就不会因此影响广东的开放,和追赶“四小龙”。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广东进而又提出四条意见。核心是提出以1993年为基数的问题。他们认为,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是1992年上半年的事了,下半年经济发展起来,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是1993年的事情。假如以1992年为基数,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成果都没有包含在内,这怎么行他们坚决要求以1993年为实行分税制的基期年。
朱总理心里早有准备。他来广东之前请示了e,e决心已下:搞分税制是中央的决定,不能再讨论是不是实行分税制的问题。朱总理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只要广东同意搞分税制,分开征税,这一条定下了,有些地方做些妥协有好处,大家思想愉快,不然改革搞不好。9月14日下午,在内部会议上他明确表示,对于广东提出的四条,可以同意两条,否定两条。
第一条,他们要求按1993年做基数,我赞成。因为我们一再讲,保证目前既得利益,这就是1993年嘛。以1993年为基数,道理上说得过去,当然中央少拿一点。以1993年做基数,全国各省都会欢迎的。
第四条,他们要求中央对重点建设一视同仁。我说了,不仅可以一视同仁,而且可以照顾。有人说这是空头支票,但总不能叫我签字画押啊。
第二、第三条不能同意。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分成比例全国必须统一,广东不能另立比例。第三条提出要按广东的中央收入增长率来确定返还数增长率,这一条也不能同意。其实,还有一条就是同意减免税再延长两年。
这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当朱总理提出可以以1993年为基数时,财政部的刘仲藜和怀诚都不同意。他们的理由也简单,第一,认为只能以1992年决算为基数。因为谈判时间是1月,还有3个月才作决算,数没有出来,以1993年为基数,账不好算,到1994年四五月份才能算清楚;第二,有个很大问题是各个省要做手脚,基数的东西历年来都是历史的,从来没有预知的、将来式的。1980年是按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