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把她的手拿开:“你认识我吗?”

“不。”

“那你有钱吗?”

“没。”

不知道是天真抑或伪装,她每个词都答得很直接,脸色也不见丝毫犹豫。说不上为什么,她那副“无所谓”的模样让我大为恼火:我在她的这个年纪,起码已经懂得和陌生人交流的原则。

“那么—”我突然揪住她的头发,“你凭什么让我带你走?仅仅是因为你可怜?”

她竟没有反抗,只是呆呆地看着我,却也不像是因为受惊而失语的样子。

“如果你只是想要离开这个村子,那么凭自己的双脚,用不了半个小时就可以。”我恶狠狠地加重了语气,“但是如果你没法靠自己的双手在阿克西斯生存,那么到了外面的世界,你就能活下去吗?”

她依旧不作声,倒是刚才和我纠缠的烤肉铺伙计注意到这边的异况,停下手里的活儿,好奇地观望起来。我轻轻按了下女孩的额头,将她推开一步。

“好了,走吧。”我冲她摆摆手,“还有,记住,不要相信你不认识的人,”我顿了顿,“尤其是男人,不要等他们把你卖了才学会后悔。”

“没关系。”她突然一步上前拉住手,握得很紧,我一时竟挣脱不开,“只要能带我离开,卖到哪里都行。”

好一个不知深浅还死缠烂打的小家伙!面对她楚楚可怜的祈求,我咬了咬牙。

“听好了,小姑娘……”我丢掉手里的细烟,转过身正面对她,“你必须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你想要让我带你走,就要明白你能为我付出多少……”我耸耸肩,“你能给我什么呢?”

“我……”她欲言又止。

“只收现金,其他免谈。”我摇摇手指,“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靠什么手段,论斤收费,五百块一百公里,只要钱够,想让我带你上哪里都行。”

“上哪里都行吗?”她突然好像来了精神,“环游世界也可以?”

我叹了口气—眼前的美丽少女,简直就是不属于地球的异类,我完全无法想象她过去经历了怎样的生活,以至于说出如此浪漫却又不切实际到近乎讽刺的话语。

“对,环游世界也可以。”我一声哼笑,拍了拍她的肩膀,“只要你付得起旅费,所以,先学会努力赚钱吧,你最好……”

也就在这时,正准备再说些什么的我却仿佛触电似的愣住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异样感觉透过麻布袍衣,从少女的肩头传到我的指尖。

那究竟是什么?到底有什么不对劲?—我现在没法回答,只是出于本能上的犹豫,我松开了手,又看了一眼女孩精致娇巧的脸庞,然后匆忙转身,大步走进酒吧—今晚我在一个陌生女孩身上已经花了太多的时间,这一点也不像我的性格。

门卫是个熟人,所以也就不再多话,直接领着我绕过吧台,钻进地下通道。

二十一层台阶,黑暗寂静的二十一步,推开大门的瞬间,恼人的喧嚣和金灿灿的灯光扑面迎来,仿若遁入另一个世界。

正如我此前所说,一个男人的世界。

这里的空气里充满了狂热、暴躁、声嘶力竭的呐喊,第一次来时,我甚至被观众席里发出的嘈杂声所惊到,眩晕不已。当然,比起卡奥斯城那个可以容纳两万五千人观战的“血狱”,无论比赛的质量还是观众的人数,阿克西斯这里只能算是廉价版的过家家,只有那张八角擂台还算符合国际标准。

“血狱”的规则很简单,每周的擂主获得晋级资格,可以挑战月赛的擂主,月赛的冠军则可以直接挑战总擂主,到了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依然站在卡奥斯城“血狱”擂台中央的那个人—也就是擂主,便成为当赛季的总冠军。

规则虽然容易,却有很多空子可钻,最直接的就是“选择性打擂”,身为擂主的人,每天可能会应付多个对手的挑战,尤其在低级别的比赛中,挑战者甄选频繁,一晚打个三四场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希望在当天拿擂主奖的人,往往会等到十二点息赛之前半小时才登场参加预选,然后一口气撂倒所有人—当然,这也意味着,第二天他将会首先出场。除非你像上届的冠军—估计也是今年的冠军—“黑皇卢西奥”一样,拥有从年头横扫到十二月底的实力,否则总会在规则上寻找一些“漏洞”,至少避开不必要的体力消耗。

“哟!看看是谁来了?我们的‘星期一王子’!”

那个尖酸刻薄的女声又在耳畔响起—就和上次、上上次来时一模一样:“‘贪生怕死的白!’阿克西斯最出名的中国人!”

她是个地地道道的俄罗斯美人,大个儿,长腿,丰润的下巴,饱满的胸脯,令所有女性都嫉妒不已的腰肢和屁股,但她的骨子里即充满了傲慢与偏见。看着簇拥在她身边、面目狰狞的壮实汉子,你就应该明白她是这个男人世界里的老大,是二十一层台阶下的女王。

“海黛姐,”我依旧对她冷言冷语,“生意如何?”

女人拍拍自己左腕—好大个的一只金手镯……确切地说,是镶了钻石的金手镯,这真是最适合暴发户的炫耀品。当然,熟悉她的人都知道,海黛其实还算是个有修养和品位的女人,只不过在泥坑里爬久了,总会染上点市井之气。

“我也想搞点网络视频直播什么,多招揽点生意。”她故意柔声细气地道,“可没法子,这里的粗人多,像白叶你这样的偶像派少啊。”

对她的揶揄有些抵触,我抬头扫了一眼全场—一百不到的观众,八角形擂台中央,一个瘦高个儿黑人正耀武扬威地举着拳头,接受欢呼和嘘声—显然他刚刚结束了一场并不那么激烈的战斗。

“我是来参赛的,”伴着现场的气氛,我的鲜血也渐渐沸腾起来—我等不及了,“给张登记表。”

“哟?你还需要登记?我们的大明星。”海黛站起身,走到我面前,她姿态夸张,言语之中不无鄙夷,“这里谁不认识你啊?你可是白叶!阿克西斯的‘星期一王子’,三十六次星期一擂主,三十六次星期二失踪,外加高达十七次的临阵退赛!”她用指尖滑过我的肩头,围着我慢慢转了一圈,“如果不是看在你还能带来些娱乐效果,我早就叫人把你腿打折,好让你永远别来烦我。只是……”

海黛在身前站定,平摊双手,轻轻按在我的胸口上:“那样就可惜了这副好身板,现在还是六块腹肌吗?”

“四块。”我冷冷地回道。

“哦,”她面露些许失望之色,“那你可得加紧锻炼,你可是将来做视频的合适人选呢……我是说,‘之一’。”

“实力比肌肉重要。”我拨开她的手,“海黛,我今天绝对打到十二点。”

“嗯……那就上吧,报名费我替你交。”她后撤两步,示意保镖为我让开路,然后做了个“请”的手势,“另外,我更希望明天晚上依然能看见你站在台上,而不是又夹着尾巴开溜。”

海黛肯定是要失望了,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一定是在卡奥斯城的某个小酒馆里消磨时光—如果路途顺利的话。

我脱下衬衣,高举双臂,让拿着扫描仪的保镖做最后检查,这也是“血狱”唯一的规则:“代偿者禁止参赛”—当然,那些装着机械臂和钢骨的“半人”更是只有在场边看看的权利。

周一的挑战者,通常都是不堪一击的菜鸟,有些是街头混混儿,有些自认为学了两年武术,有些则仗着一身蛮力。他们中大部分是为了“得胜奖”,一点点微薄的酬劳—从观众的赌资中分成儿,所以他们压根就没指望能当上擂主,只是运气好的话,遇到比自己更不济的人,就可以小挣一笔。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我踏上擂台的刹那,周围出现了怎样的**。他们认识我,这里的观众多是熟客,自然也都见过我的身手:虽说不上有多好,但在阿克西斯这个小地方,欺负下星期一的“肉鸡”还没什么问题。

场边黑板马上就出现了赔率—着实让我吃了一惊,看来在我到场之前,台上的这位黑人兄弟已经进行过一系列相当精彩的表演。做完简单的热身,上下打量一阵之后,我并没发现他身上有何过人之处,眼神谈不上犀利,姿态谈不上标准,身材肌肉也就是街边小混混儿的水准。

没什么好说的,我决定用一分钟时间,让黑板上的赔率失去意义。

但是很明显,他比我还要心急,在我思考下手的角度和时机之前,他的侧踢已经袭到身前。速度很快,但还不够快,我交叉双臂挡过这一脚,转身便用扫腿反击。对方的反应和柔韧性都不差,后撤步刚退出小半米便又横着直拳冲来。而后是意识—他竟然看破了我故意卖出的破绽,即时收手摆开防御。这家伙不好对付,就算是“肉鸡”,也起码是长着翅膀的那种。

场边的呼号此起彼伏,观众显然都兴奋异常,这些购买廉价周一票的寻求刺激者,恐怕是没有想到一上来便有人与我打得难解难分。

几个回合下来,我始终没有找到制胜的机会,便和他开始“血狱”中常见的那种短暂对峙,谁也不愿再贸然发起攻击,只剩两人的喘息在擂台中央回响。很快便开始有观众用蹩脚的中文叫骂—很好,这至少表示他们和我挺熟。低级别“血狱”的规则里没有中场休息,一场战斗通常要不了五分钟就会分出胜负,而作为当前擂主的他,体力上已经有所消耗—也许还受了伤,按情理来说,的确是应该由我打破僵局。

试探马上就变成了雨点般的攻击,他节节后退,但格挡招架依然有模有样,不失方寸。我知道他在期待什么—这个显然有点格斗经验的家伙,正在等待对方“进攻的极限”,等待那个足以一击便能决出胜负的时刻。

我见过这种对手,也知道要怎么去应付。我摆拳空挥,用侧身对他—用我最常用的一个假动作装出破绽:双腿微曲,上身前倾,看上去简直快要摔倒。

他这次果真上当,直拳全力扑来,我突然打挺直起腰,几乎能感觉到他的拳风贴着后脑勺擦过。两人背对背互换了身位,不待站定,我的右手便已经伸向他的肩头,只要能够抓到,再朝小腿肚子上轻轻一蹬,便可轻松将他扯倒,而且是面朝上正好倒在我脚边—战斗便会到此为止了。

他的肩膀比想象中还要结实,一块块的疙瘩肉像铁砣般坚硬。我得承认,这家伙是个习武的好材料,只不过即便是世界冠军卢西奥,也是从被别人踩在脚下开始起步的。

就在这个能够决出胜负的刹那,奇怪的思绪突然闯进脑海:我突然发觉,他肩膀上的触感,不正是刚才酒吧门口那个女孩所给我的疑惑吗?那个看似柔软、纤细的肩头,却和眼前的斗士一样彪悍坚挺、充满力量,这种肌肉的触感,只有身经百战的人才会拥有,而我怎么会没有立即发觉?

她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阿克西斯?又为什么会偷鸡腿?

仅仅是瞬间的分神和犹豫,我便成了那个倒在地上的人。想不起来那家伙究竟是用什么招式做到的,我甚至没有疼痛的记忆,断断续续的眩晕伴着耳鸣和摇曳的灯光,然后是海黛那明显有些失望的脸—她张着嘴好像是对我说了些什么,可惜我一句也没听见。

我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被人拖离擂台的待遇了,这算不得悲惨。你瞧,“血狱”其实就是外面世界的缩影,如果不够强,你就最好祈祷躺在地上的时候不要落下什么残疾,如果不小心被直接打死,也就和那些在荒郊野外被红脸或者什么别的怪物吃掉的流浪汉一样,没法博得任何同情—哪怕,你只是一时失手。

有时候我觉得,相对于这个百分之四十是丛林,百分之十五为荒漠,百分之五有辐射,即使在卡奥斯、新奥尔良、圣彼得堡、重庆这样的城市周围都爬着怪物、猛兽和僵尸的世界,“血狱”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至少,它在把你变成尸体之前,会给你一个平等地面对对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