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这——”坐在红袖下侧的艳丽女子,名叫赤凤,已经二十六了,但因深受城里某位富户宠爱,因此也排上了这桌,一向跋扈,此时被挤到,眉头深深皱起,“不合规矩吧。”
老鸨看了一眼脸上红彤彤的南莺,竟然笑了。“毕竟还是小丫头,”她呷了口茶,不理赤凤,却对南莺道,“你都来了这么久了,习惯这里了吗?”
因搬了椅子,南莺有些喘气,坐到椅子上,左右看看。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她身上,她却撇撇嘴,说:“这里一点都不好,东西不好吃,睡得不舒服,这身衣服也是怪怪的。”她把广袖挽起来,露出白生生的手臂,直接伸手拿桌上的水果吃。
老鸨道:“总会习惯的,没事儿,慢慢来。”
“这里不好玩。”
“你还小,不懂得乐趣,等你再长大一点儿了。放心,你在这里,只要守规矩,乖乖的,没人会欺负你的。”
南莺含混地应了声,也不知听见没有。
见老鸨不管,赤凤有些挂不住脸,但老鸨是万万不能直接顶撞的,她转头看见红袖也被南莺挤得手脚伸展不便,道:“红袖,这规矩你也不管?”
红袖却没说话,甚至都没有转头看向赤凤,用筷子夹了块鱼片,放到南莺碗里,说:“用过饭食了再吃水果吧,不然肚子不舒服。”
“哦。”南莺乖乖放下桃肉,在袖子上擦擦手,开始吃饭。
赤凤脸上顿时一片透红,捏住筷子,过了许久才站起身,对老鸨欠身说吃饱了要回房休息。老鸨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幕,对红袖道:“既然你也喜欢这丫头,就教她读些书识点字吧,一直这么野可不行。”
自打这以后,南莺就更频繁地往红袖房间里跑了,有时很晚了,就蹭在房里过夜。她们睡在床的两头,红袖半夜醒来时,看到两只细细小小的脚伸到被子外。窗外透进来的月光在这双脚上流淌,肤质在月光浸润下近乎透明。她会把被子拉上一点,盖住这双脚,不让夜晚的寒凉来侵蚀。有时候红袖有客人,南莺才不得不回到自己的房间,客人一走,她就又黏回来了。
有一次,红袖教南莺念词,读到前朝亡君李后主的《蝶恋花》,红袖念道:“桃李依依春暗度,谁在秋千,笑里轻轻语。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念完后,红袖心头莫名隐痛,放下书卷,望向窗外。
“姐姐有心上人是吗?”南莺把脸凑上来,“是谁这么幸运啊?”
“别胡说。”
“肯定是!有一天我姐姐也是突然这么忧愁,放下马鞭,一个人跑到帐篷外面,坐在草地里折草。我当时还以为她生病了呢,结果过几天他们告诉我,我姐姐喜欢上了大头哥哥。你现在这个样子,跟她一模一样。”
红袖一下子来了兴趣,问道:“大头哥哥?头非常大吗?”
“是啊,很大很大的,”南莺用手比了一个夸张的形状,“都不知道怎么长的,看上去憨憨的。但他骑在马上就不同了,用一根绳套能同时套住三匹马,拍着胸膛嗷嗷叫,可威风了。”
“那他喜欢你姐姐吗?”
南莺仔细回想了一下,摇摇头,“不知道。听说我姐姐编了一个花环准备送给他,在我们那里,编花环就是说喜欢上他了。只要大头哥哥收了,我姐姐以后一辈子都要跟他了。”
“你姐姐送了吗?”
“送了啊。”
“后来呢?”
“后来……”南莺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后来他们都死啦。大头哥哥骑着马冲上去,用绳套拉住了好几个人,但他们人太多了,一拽,就把大头哥哥拉下马了。然后十几个骑兵上去,都没有用箭,是直接踩的。我姐姐被几个人抓走了,死的时候没穿衣服。”
窗外掠过的风一下子冷了起来,河面泛着冷冷的光,一晃一晃,有些扎眼。红袖也有些黯然,摸了摸南莺的头发,说:“不要太难过,世道如此,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是啊,至少我活下来了。”
南莺沉默了一会儿,又抬起头,说:“反正如果红袖姐姐有喜欢的人,一定要争取的。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最特别的人,如果你都不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我们就都不能啦!”
“瞎说,”红袖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也很漂亮的。”
“那当然!”南莺扬起头,“我也有人喜欢的,一点都不比红袖姐姐差。”
红袖笑了笑,没有在意,准备伸手关上窗子。南莺见她压根不相信自己,急道:“我没有骗人!”
“那你倒说说,是谁喜欢你啊?”
“唔,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南莺露出忧愁的神色,“逃难的时候遇见的,憨憨傻傻的,但是特别照顾我。后来我们被冲散了,但是走之前,他说一定回来找我的,会带我走,带我回到北方。”
“男人的诺言总是轻易出口,你不要太当真。”
南莺牙齿咬紧,脸上迸出一抹刚毅的神色,道:“不!虽然他只比我大一岁,但我相信他,他一定会回来找我的。只要他回来,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红袖默然。她心里并不相信南莺说的,在醉仙楼里待了五年,她见惯了男男女女红尘恩怨,虽只冷眼旁观,却深有感触:世间无情物,莫过于两样——岁月与男人,前者摧残身体,把青丝熬作白头,红颜揉成枯骨;后者寡情负心,把柔情弃如糟糠,教血液冷成寒冰。更何况,南莺十四岁,那人十五岁,只是两个孩子,如何能逃出醉仙楼这个深渊?但她马上又想到,自己其实也只有十七岁,也同样是个半大孩子。
她抚着南莺的头发,叹出了一口幽长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