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上空不知何时已经是乌云密布,后来起了风,转眼下起了雨,此时的霍自立和众警察正在赶往小高死亡地点的路上,淅淅沥沥的雨点拍打着车窗,模糊了前方的路,霍自立把雨刷调到了最大的档位上。
小高的车里有定位装置,所以警察能很容易找到他的汽车,找到了他的汽车,他的人也基本上应该能找到。霍自立这样想。
风越来越大,雨也越来越大,泥泞的雨水从山林中夹杂着破败的枯枝落叶汩汩而下,前方的公路泛滥成灾。
霍自立坐在最前面的警车里冒雨前行,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一路上,他不停地给小高打电话,大部分都是嘟声过后,无人接听,偶尔会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正忙,暂时无法接通。他以为是小高在给别人通电话,但是当他再次打过去,又接通了,只不过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汽车停在了小高的汽车面前,霍自立还没有下车,已经瞧见小高的汽车破了一面车窗,雨水已经将破碎车窗边缘的血渍冲刷干净,但是的颜色泛红的浑浊雨水。
霍自立茫然失措地走下汽车,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车窗内的小高,小高像是睡着了一样靠在座椅上,脑袋耷拉着,头发有些蓬乱,额前,脸上,是大片的鲜血。
看着看着,霍自立的眼泪就无所察觉地混合着雨水流了下来,他行走在雨中,每走一步,就会留下很深的脚印,随即被雨水灌满,他的背影是那么高大,但是放眼天地,又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他站在破碎的车窗外,目视着小高那张布满鲜血的脸,小高的手机屏幕又亮了,有电话打了进来。
上面标注的名字是“老婆”。
如果霍自立没有记错的话,小高和她女朋友定的婚约是今年的十二月,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霍自立见过小高的那位女朋友,人长得非常漂亮,身材很苗条,就是个子不高,小家碧玉,惹人垂怜。
有一次,小高让霍自立请他吃饭,结果小高竟然把自己的女朋友叫了去,搞得霍自立非常不自在,于是选择提前结账,中途离场,他一直认为这是小高对他的一种炫耀。
其实小高的确喜欢在警局同事面前炫耀自己的女朋友,经常在下班的时候告诉同事们先行一步,因为要去丈母娘家吃饭,有同事提出要看看小高的女朋友到底长什么样子,小高就大大咧咧地拿出保存在手机里的女朋友的照片让他们看,一张,两张,三张,好看不,太好看了!惊艳了不少同事,只是当他们看到小高和女朋友在一起合影的照片时,才发现小高的朋友比小高整整矮了一个头,小高只有一米七三,他的女朋友可能就只有一米五。
这样小巧的女孩子很容易引起小高的保护欲,小高从来不会掩饰自己对女朋友的喜爱,还曾对霍自立说过,他真想有一天不做警察。霍自立问他为什么。小高说,害怕自己会在某天办案子的时候遭遇什么不测,那么这样一来,将来就没有比他更好的男人保护自己的女朋友了。霍自立还警告小高,这样的话,千万别对领导说,要不然以后升职无望,就只能永远奋斗在危险第一线了。
小高当年的担忧不幸应验。
霍自立没有去接听小高女朋友打来的电话,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按照上面的来电显示拨了回去。现在大雨滂沱,任何对案发现场的破坏都可能造成破案的失败,但是小高的女朋友有权利知道小高出事了······
只是,电话在接通之后,霍自立却始终无法开口,他沉默了很久,才从干涩的喉咙里生硬地发出几个字:“是嫂子吗?一个小时后,麻烦你来警局一趟······”
尽管现在霍自立还没有见到小高的女朋友,但他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一幅生离死别的悲怆画面······
正义在悲痛欲绝的歇斯底里发出愤怒的咆哮,邪恶在高山仰止的悬崖之上苟延残喘。
经过检验,小高的死亡原因是脑袋被钝器所击,警察们经过在现场一番搜索,终于发现了一把锤子,锤子附近泥土的血迹经过和小高的DNA进行比对,证实了这把锤子就是害死小高的凶器,但是因为雨水的关系,上面的指纹已经不见了。
好在汽车内部留下了不少凶手凌乱的指纹。这些指纹分布在车内的皮座椅上,方向盘上,还有死者小高随身携带的皮包上。
除此之外,小高的皮包里丢了两千块钱。这个线索是小高的女朋友提供的。据小高的女朋友说,两人现在已经同居生活在了一起,昨天晚上,小高特意从银行自助取款机里取出了两千块现金,是用来今天晚上回老家看望父母的。小高的父母都是乡下人,由于年纪大的缘故,不太懂得手机支付什么的,平时买东西都用现金。
从表面迹象来看,小高应该是死于遭受凶手抢劫行凶,因为他的衣服和车里有被凶手翻动过的迹象,而且还少了五百块钱。但是这种推测的疑点也很明显,那就是,既然凶手是抢劫杀人,还十分大胆地留下了指纹,这说明凶手并不太聪明,说不定智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最起码不会开车,如果会开车的话,他应该会把小高的汽车一并开走。
按照这种假设加以推论,那么,凶手为什么没有把小高的手机一并掳走?这里面明显有说不通的地方。
很快有警察提出,也许凶手会不会是故意用抢劫杀人来掩盖他杀害死者真正的意图。比如说,死者知道了凶手的什么秘密,所以凶手不得不杀死死者。况且小高本来就是去打探秘密的,但凶手为什么会留下指纹呢?
曾有过这样的先例,凶手为了混淆警察的破案方向,故意找了死人的一节手指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还有的凶手为了引导警方去抓捕某个犯人,故意在杀人后的案发现场留下对方的指纹,但是这些凶手借用的他人指纹往往只有一枚,并且会伪装成不小心留下的。但是本案的凶手却一口气留下了七八枚指纹,十之八九是凶手本人的,像这种胆敢和警察叫板的拙劣的犯罪手法,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