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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舒服一些。

过了好一会儿,李业翎这才是抬头向着两个看着自己人道:“好了,甭担心了,没事儿了。”

刚才刘赟和花生两人见李业翎的表情一青一白的,变幻个不停,到了后,甚至都是浑身哆嗦了起来。两个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都是吓得不轻,现眼见李业翎还能笑,这才是放下心来。

除了这三人那个遁逃的袭击者,刚才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李业翎的车队还是这个大都市的车流中缓缓地行走着,跟随着前面的车,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进发。车水马龙,闲来也无事,李业翎便把目光投向了车窗外的人群。

李业翎等人是靠右走的,旁边,便是供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行走的干道,从他这个角度看下去,下面人的神态一览无余。要看看这个地方怎么样,有着什么样的风格,有着什么样的生活水平,从人们的脸上就能看出来。

这就像是钢铁镇中,李业翎这边的人,由于成军不久,加之李业翎对下属的各种供应一向不差,所以他们脸上的表情是积极向上又充满希望,满心激昂的;徐守义那边的人,则是心思活泛,又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窥探和奸诈,所以脸上总是带着虚假的笑;而林宏达那边的人单纯,每天大运动量的劳作以及安稳的生活,带给他们的脸上是疲惫和满足。

除了汽车之外,外面多的交通工具便是自行车了,末世前曾经风行全国大个中小城市的电动车你却是一辆都见不到。李业翎心中了然,看来五云城的石油储备还是比较充足的,但是电能却是没有多到足够人们用这种方式挥霍的程度。

车窗外面人们的脸,毫无疑问,是充满朝气的,他们的脸上或是笑,或是哭丧,但是没有例外,都是充满着希望。这也是所有刚刚建立的势力的通性,只要是经历过末世的惨痛的人,对于平淡的生活,无论是贫穷或是富有,都是抱有一种感恩的态度的。让李业翎重视的是,他从这些人脸上眼中看到的一种平静,这种平静是建立自信的角度上的,似乎无论外界如何变化,都不会改变他们的内心,他们的生活。

李业翎敏锐的发现,他们的平静自信的背后,隐藏着一种虔诚,这种虔诚,就如同基督徒谈起他们的上帝的时候,未必会对言语中的这个精神偶像有多么的尊敬,但是却是有一种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坚毅。

而这种虔诚的来源,自不必说,这条大街的头,那座巍峨雄壮的大佛像便是能说明一切。

根据王军的说法,这条大街从朝西的入口处开始,一直是通向了位于城市东边的五台山的脚下,长达十五公里。而这条街道的头,便是那座位于五台山的山脚下,巍峨高耸的大佛像。从十五公里之外就能看到这座佛像,由此也可以想见,这座佛像雄伟到了何种程度。

事实上,这座高达一百三十五米的巨型水泥包铜的佛像,已经是成为了整个五云城的高建筑物,甚至就连五云城的城主府大楼,也是比之稍逊一筹。

李业翎对这些细节当然不了解,但是这也并不妨碍他从各个角度看出来的事实,这座佛像修建起来必然是极为的劳民伤财不说,从王军口中了解到不少的李业翎知道,单单是外面的包的那一层铜,便是耗了五云城所有的积蓄,逃难到五云城来及周边的小村庄的难民们,身上所有的铜制器具被罗一空,甚至很长一段时间,缴纳一定的铜制品就可以成为五云城下辖受保护的子民,已经成为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由此可见,整个五云城这崇佛礼佛上面下的功夫有多大,而之前,李业翎路过的所有的小村庄里面,必然是存着一个规模不大但是却是五脏俱全的一个小寺庙。

本就是由大南禅寺为根基发展起来的这座五云城,若是不尊佛那就奇怪了。而且从现这些人的表情以及那脖子上面挂着的小佛像就能看出来,这些人已经是被佛法给感化的不浅了。

车辆前行,到了前面一个路口,便是往右边一拐,拐进了一个幽静的小巷子里面。一进这个小巷子,外面的那十丈红尘,喧嚣浮华,立刻就是消失不见了,周围一下子变得寂静无比,只能听见风从白桦林的树枝间穿过去的细细声音。这道名为湘子庙街的巷子,只有五米许的宽度,两边都是不高的建筑物,高的大约也就是三五层楼的高度。这条巷子里面大都是一些仓库之类的所。所以人流量并不大,安静得很。

王军的声音从对讲机里面传出来:“长官,咱们现是去湘子庙街的客栈去住一晚,这家客栈和咱们昨晚上金门镇住下的是连锁,想必您住得惯。先安顿下来,我再找人联系路子把所有的货物都销售出去,整个过程可能得用个两三天的时间,您看”

李业翎道:“你安排你的,不用管我,待会儿安顿下来之后我自己带人行动,你做好自己的事儿,直接会虎头部落交差就行了,到时候我会再联系你。”

“好。”

不一会儿,前面果然是出现了那个和昨天金门小镇上的古式客栈一摸一样的一家,王军和这里的人显然是相熟了,很快就把所有事安顿好。

李业翎进去之后,准备了一番,十分钟之后,三个穿着沙漠灰色迷彩战斗服,做士兵打扮的人,悄悄地从客栈后门儿溜了出来。这一次李业翎只是想出去逛逛,所以没有带上兽人小队,到时候出发去凤凰城的时候再叫上他们也不迟。

军装,可以说是整个末世中为流行的一种打扮了,就像是某些异界小说中的佣兵和战士一般,士兵,已经成为了这个末世后一片混乱的世界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整个时代的交响乐中为浓墨重彩的一个音符。

无论是五云城还是钢铁镇,亦或是其它名不见经传但是确切存着的小势力,甭管强弱,手中总是有几个兵的。而末世中能穿上军装,手中有枪,不但是身份地位的一个象征,是生命的一种有力保障。末世中虽不能说是全民皆兵,但是五云城这片佛门净土意外的所,所有的男人几乎都是士兵了,所以五云城中,几乎所有的外来者,全都做武装人员的打扮,而五云城自身,也有不少军人瞎晃荡。

所以这个时代,穿上军装,便是好的掩护色。

所以当身穿迷彩服,手中提着ak47,脚上踩着大头军靴,混一帮人里面出去的时候,也没有引起盯梢的太大怀疑。

李业翎三人也不过是身上衣服的档次高了一点儿而已,如果说什么东西比较扎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