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单独谈判开什么玩笑别忘了那死胖子,就是这样才谈老子手里的,你以为凭这个就能翻盘切,真以为老子是维多兰那傻妞了啊”一边用言语揶揄着托尼的老爹,包光光一边在心里吐着槽。不过这番话,他并没有当众说出来,因为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当自己说完上面那句话之后,不少官员都转过脸来偷瞧克虏伯,眼神闪烁着也不知想些什么。
尽管包光光不会“读心术”事实上以他的估计,在自己达到宗师之前,是不可能学会这种逆天的东西了,毕竟靠精神力活着的摧心魔都不会,何况他一个人类。
不过他这一个多月的修炼也没有白费,至少在离得较近的情况下,老包是可以有限度地感知对方情绪的,算是“看人脸色”技能的升级版吧。
比如现在,他就能清楚地感觉到这些官员的情绪十分激动。在大多数官员因为认定了能保住性命,没有了心理负担之后,这几股情绪波动便显得尤为鲜明。
“嗯不会这么狗血吧难道传说中的王霸之气真个存在”包光光哭笑不得地想。
其实是他没出过社会。要是毕业了,在社会上滚打几年,估计就会明白一个好“老大”他们那片,流行私底下这么称呼领导是多么难得;不说替你担风险,就算找到个肯替下属背黑锅的,那都是侥天之幸
不过没发生过的事情,也没法说;毕竟老包在那边,假假的也算个小开,就算他大学毕了业,也是在老爹的公司里打混,做做公关啥的;一来军人出身的老爹,秉性上实在不适合干这个,二来也是熟悉环境,为有朝一日接手而铺路。
所以说即便是他不穿越,大概也没机会体验这些“小弟”的心思,尽管放到那边,这里的“小弟”个顶个都是需要他搞好关系的主次最次,也是个办公室主任级别吧
虽然明知道这不是热血武侠,不会有什么“一饭之恩,当舍命相报”的狗血情节,但今天的事件过后,那些情绪波动较大的官员中,没准还真有人明着暗着向托尼的老爹靠拢前提是,如果自己再推波助澜加一把劲的话。
没错,现在的包光光,已经开始重新考虑与这个老帅哥以后的关系了至少他对自己没多少敌意,而且从刚才的情形看,似乎和维多兰也挺熟的样子。
包光光这一沉默,克虏伯心里也没了底,赶紧解释道:“阁下放心,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如果您了解我们浮冰港的法律,就知道其中有一条:只要五老星中有三位同意,就可以决定一切事情。”
其实这一条是有来由的,因为要启动梅卡努斯,必须将三块特殊的石板嵌入炮身的凹槽中,而同样的石板,一共有五块。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五”老星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些隐秘,他才不会对老包细细解说,只是隐晦地暗示道:“您看,这里有我范克虏伯,还有这位尊贵的女士指阿曼达,再加上您手中的昆腾先生,就正好是三个人了应该,够资格与您一谈了吧”
在这里,克虏伯是耍了点小花招的,因为在场的五老星并不是三个,还有一个,是那上来就被砍伤的大胡子哥德里克克虏伯故意把他漏了过去,当然不是没有原因的。
其实若可以选择的话,他更希望那个人是阿曼达,毕竟感觉上,留下来的人能更安全些;但无奈议事大厅里的规矩,所有人都站着,就他和阿曼达两人老神在在地坐在桌案后面试问这还有人看不出来吗
倒是那大胡子哥德里克,在事发时第一个冲上去了,被砍伤之后便靠在墙根包扎伤口,因此没有回到他的座位上去;二来,这家伙成为五老星的时间也不长,平时又喜欢待在军营里,很少露面,因此除了这屋里的人,几乎没有知道他升了官的。
这,就是一个机会
要知道对方一旦同意了谈判,自然会将得力的干将带在身边,以保护自身的安全,相对的这边就会空虚更何况那第五个“五老星”老酒鬼斯特凡,同样也不在这里
和亡灵特使的见面,被赫里斯等人搅了之后,这老头便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后来谈判被史提夫接手,老包就更加不会注意那个,被他认定是“替罪羊”的糟老头子了。
此时此刻,他更是早已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但有的人不会忘当了这么多年的同僚和竞争对手当然很快就不是了,克虏伯很清楚这老头的厉害之处退一万步说,他也是资历最深,人脉最广的,只要这老头还在,浮冰港就不会乱有他和哥德里克两个人里应外合,能做的事情可就太多了。
问题是,这老头到底去哪了呢
正文 第七百四十六章 哈比与斯特凡
“那好吧大人,祝您中午愉快”
“谢谢,你也是。”望着眼前那由于激动,而满面红光的卫兵队长,斯特凡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愉快,愉快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又哪里愉快得起来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在使用梅卡努斯的问题上就不断地碰壁;让斯特凡真想不明白,日薄西山的究竟是自己,还是那几个瞻前顾后的后辈
折腾了一晚上,也没从根本上达成共识,转过天来,敌人的使者却到了。
之后的局势,便彻底地脱离了他的掌控骨龙的威胁,冲动的贵女,还有码头上佣兵的暴动,一桩桩、一件件接踵而来,就像一连串纠结不断的噩梦,让你即使醒来多时,也仍怀疑身在梦中。
最扯的是,自己居然在市政厅,整个浮冰港防卫最严密的地方被人给劫持了而且劫持他的人,还是个从未见过的小伙子;你说这帮卫兵到底干什么吃的,怎么连生人都随随便便地放进来
是的,绝对是生面孔,这一点斯特凡敢指天发誓。虽然他上了岁数,记性也不比当年,但谁让劫持他的这位如此“出众”,即便是以前只见过一面,也绝没有不记得的道理。
棕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和所有优秀年轻人一样自信而又明朗的笑容;搭配起来,还是很有几分帅气的。只是那眼睛的棕色较淡,仔细观察的话,还能从其中分出一丝丝的红色来,就好像市面上价值连城的“血琥珀”,妖异,而又深沉。
但这并不是让人能记住他的根本原因。这小伙子最大的特点,其实在于他的打扮法袍配长剑,试问还有比这更怪的么
答案是有。
比如说一件老旧的法袍,再配上把造型极其古怪的剑
是的,极其古怪比一般的长剑、刺剑略宽,又细于双手的斩剑;通体黄澄澄却绝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