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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圣传奇 展子越 5311 字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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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圣传奇作者:展子越

第一章 海王星与贼

夏末秋初,这是一个十分宜人的季节。既没有夏日的炎热难耐,也没有深秋的冻人寒气。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感受着傍晚的席席凉风抚面而过。手中高脚杯里的红酒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小小地品上一口,舌尖细细地回味,如丝般顺滑的口感犹如一位娇艳动人的少女正摆动身姿缓缓向我依靠。

放下酒杯,我拿过身边的一张报纸悠哉地看了起来。报纸的前几版都报道着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发生的一些零碎小事,其实每天能够在如此舒适的环境下阅读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感受着它们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结束。让我觉得好像是在看一段段不同的人生正讲述着它们生命中的小插曲,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放松。

我就这样随意地翻看着,当翻到国际新闻的版面时,我的目光被一则国际时事新闻吸引住了。这则新闻的内容是这样的:

本报讯,今日上午9时,国际珠宝联合商会在英国首都伦敦的道格酒店新闻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商会主席威廉格勒宣布,10日后将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市举办一场国际性的名贵珠宝展览。届时展览会上将会展出商会近2年来收藏的名贵珠宝,其中包括去年2月份在北大西洋,从一艘打捞上来的海盗船中找到的一颗惊世巨钻“海王星”。本次展览持续两天,届时将会邀请全世界珠宝行业的顶尖权威专家鉴赏参观,并将采取最严密的防卫措施以防止窃贼盗窃珠宝

看了这则报道,我的脑细胞立即从极度放松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并迅速地搜索起有关这颗“海王星”的记忆。

这颗“海王星”巨钻是在去年的2月份被偶然发现的。当时国际珠宝联合商会组织的一支船队正在北大西洋的开比斯湾西南部打捞一艘沉没的海盗船,打捞的过程十分辛苦和枯燥。可就在一周后,当2位潜水员打开一只从沉船的一个底层休息舱中找到的一个银首饰盒时,他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尽管在深海中已静静待了600多年,因为当时专家分析海盗船是在600年以前沉没的,但海水的浸泡依旧无法掩盖它的精美与尊贵。这颗巨钻总重739克拉,成半菱形,经专家鉴定纯度极高,其色泽和光泽近乎完美。接着就在当日,世界上所有的媒体几乎全部挤到了开比斯港,他们甚至都忘记了海盗船的存在,商会主席、天文学狂热爱好者威廉格勒爵士将这颗惊世珍宝命名为“海王星”,后来这件事在珠宝爱好者、收藏家及相关行业间足足轰动了一个月才渐渐平静下来。而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会如此得深刻,一方面是因为那颗钻石的美丽的确很难让人忘记,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职业,窃贼

说起贼这个属于外八行的职业,和同类的其他职业相比很是为人所不耻。因为几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的都看到别人或是自己亲身经历过东西被偷走,而“偷”则意味着不劳而获。失窃的财物小则几块钱、几十块钱,多则几千、几万,也不单单是钱,有时候可能是东西,家里的、随身带着的、便宜的、名贵的、大的、小的、轻的、重的等等等等。

但其实要真正的说起贼,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太了解,甚至是根本就不了解。贼其实也分好几种,从主观上分就有自愿的和被迫的。有人说,要是吃穿不愁,有车有房,谁会去偷东西啊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很大一部分职业盗窃高手其实本身十分有实力,他们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生活圈,而盗窃则是他们的一种爱好。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去偷一样东西,可能很名贵,也可能不太名贵,但必须要很难到手。他们费尽千辛万苦将东西偷到手,然后就会将它再原封不动地放回去。说白了他们根本不在乎钱,而是将偷窃当成了一项很“极限”的运动。

另外,窃贼还分小混混和职业窃贼,小混混一般都是被生活所迫或是自甘堕落,他们几乎什么东西都偷,钱包、手表、手机、项链、电脑等等只要是能换钱的。而职业窃贼则不同,他们一般几个月才行动一次,每次都只偷一样东西,而且这样东西必定极难到手同时价值不菲,比如名画、古董、名车、银行保险库里的钞票、金条,行动前必定精心准备,周密策划。行动的时候就按照计划好的步骤实施,得手后迅速消失,接着就找到买家销赃。

但是,不管是小混混也好,职业窃贼也好,都必定不会是一个人。不要看电影上那些什么神偷、神盗一个人孤身进入某某博物馆,用看似巧妙的手法偷走了一件绝世珍品,然后再华丽地拥着女主角浪漫地消失掉,那全是在编。现在就连马路边上的小混混都是一伙人相互配合掩护实施盗窃,何况是职业窃贼。要想悄无声息地进入守卫森严的银行保险库、展览馆展厅就必须依靠许多高科技的手段加上极其敏捷的身手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就算是一个人带着装备进入,当成功将东西带出后,也必须要有人接应,而且还得保证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

一个成功的职业窃贼,必须要精通很多东西,而且还要不断地学习最新的知识和盗窃手法,不然在下一次行动中就很有可能会落网。而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留下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线索,指纹、头发、皮肤组织、甚至是相貌都不能被人看到。所以一个职业盗贼的生活简单的总结就是休息的时候很奢侈,干活的时候很拼命。

窃贼这个职业在几千年前就有,那个时候,贼就被分类为很多种,飞贼、旱贼、官贼、马贼、盗墓贼,甚至还有采花贼就是俗称的淫贼。不管是行侠仗义也好,偷鸡摸狗也好,刚开始都是各干各的。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因为太过猖獗而被官府严打,窃贼们为了能够继续的生存,就组成了帮派成群结伙。那时候没有什么高科技的东西,全靠自己的一双手。所以为了保命和保饭碗,一些拥有高超盗技的人绝不轻易出手,一身的技术也是只传自家人或最得力的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