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林翰】失败的曾经(1 / 2)

(以下几章为林翰的第一视角,之后但凡标题带有“”标识的特工名字,统一为该特工的第一视角。不过为了确保代入感,每次转换视角都会告知,熟悉的观众直接跳过即可。)

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的过去,不能说不好,简直可以说是很糟。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出生在东三省的一个小县城里,那里经济落后,教育停滞。

直到21世纪的现在,我们家依然靠着种地,甚至还是最传统的种水稻,才能够勉强维持温饱。

是不是听着很夸张?

可现实就是这样。

地理位置的偏僻,气候的严寒多变,一切似乎都证明着那里并不是一个宜居的地方。

我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长大,自然个子不高,学习能力低下。

十五岁时,家里为了不让我这么浑浑噩噩下去,攒了一大笔钱,强行把我送到市里去读高中,为的是改变这个家庭悲惨的命运。

我的爸妈,他们只是想让我有出息。

这没有错。

有错的是我。

来到市里后,我感觉那里的一切都和我格格不入。

同学们谈论的,不再是今天用不用帮家里收稻子,明天用不用去田里抓虫子。

而是你脚上的鞋子是几千块钱的,你的表怎么还能打视频通话……

待在那样的环境里,我根本无心学习。

加上我的初中里教过的东西,和他们市里学过的东西,根本就对不上轨。

我认为这两项相加,就是我不合群的原因。

所以在下课时,我拼命往人堆里面挤,希望从他们的对话中,找到一丁点我的存在感。

好在,很快,我找到了。

游戏。

即便他们很有钱,各种炫耀家境,各种比拼地位,但他们还是最喜欢聊游戏。

游戏里的所有虚拟,在每一次游玩时都有所不同。

我被他们话里的种种给完全吸引到了。

为了玩游戏,去他们口中所说的“网吧”上网,我开始拼命攒钱。

例如下午不吃饭、洗衣服只用手洗。

靠着这种生活方式,几周以后,我便从生活费里攒出来几十块钱。

那也是我第一次踏入网吧的门槛。

我知道了,原来这个同时拥有这么多台电脑的小地方,叫做网吧。

而在第一次上网后,我很快就被游戏里的花里胡哨给折服了。

游戏太好玩了!到底是谁研究的?

我不禁想问这个问题。

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每次我想去上网的时候,都要像这样,先攒上一段时间钱,才能够在放假时痛快地爽玩一天。

相应的,因为下午不吃饭,我晚自习天天趴着睡觉没有精神;因为洗衣服只用手洗,我的衣服很快就被搓褪色了,有一次,甚至染得我满手都是校服布料上携带的蓝色。

我学习成绩本来就不好,有了游戏的“辅助”,更是雪上加霜。

因为远在市内,我一年半载才能回去一趟。

我喜欢游戏这件事,家里人也就没能得知。

高中毕业后,因为我的不思进取,我不得不上了一所民办本科大学。

可没想到,到了那里,更是礼崩乐坏。

抽烟、喝酒、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