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正常的法律程序(1 / 2)

就在批评声浪趋于高峰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朗洪亮的声音打破了这几乎一边倒的局面:

“程书记,各位常委,请允许我澄清一个基本事实。”

袁朗坐得笔直,目光坦然:

“上次常委会的决议,是’同意一钢厂按照法律程序正常起诉鑫海’。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在起诉的同时冻结可能转移的资产,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法定程序,完全符合会议决议精神,绝非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

他的发言有理有据,暂时压住了一些非议。

紧接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符春雷推了推眼镜,用他特有的冷静腔调接过了话头:

“袁朗同志说得对,我们的所有行动,都在法定程序框架之内。而且,我想请教在座的各位一个问题,”他环视一周,语气带着讥诮:

“一个正在开发五六个大型楼盘、项目总投入不低于五个亿的房地产公司,难道其正常运营和资金链,会脆弱到因为被依法冻结了几百万流动资金,就立刻全面停工吗?”

他顿了顿,让这个问题在每个人心中回荡,然后才缓缓继续说道:

“这恰恰说明,鑫海地产的资金状况极不正常!他们要么是早已资不抵债,靠挪用预售资金和不断借贷在维持虚假繁荣;要么,就是故意利用这次冻结作为借口,主动制造停工烂尾的既成事实,以此来绑架和要挟政府!无论哪种情况,都暴露出鑫海集团存在严重的、系统性的财务问题和管理风险!我们现在发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难道不应该因此更加警惕,深入追查,而不是因噎废食,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吗?”

符春雷这番逻辑严密、直指要害的反问,像一盆冷水,浇醒了一些被情绪左右的常委。

会场瞬间安静了不少,许多人陷入了沉思。

原本看似充分的指责理由,在“几百万流动资金导致五个亿项目停工”这个荒谬的事实面前,突然变得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