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眯眼看着姜稚清冷的面容,姜稚的美,美到了极致。
他活到这个年纪,也是第一次见到姜稚这样的美人儿。
深冬的风,吹得人的脸生疼。
姜稚的秀发,被风吹乱,散发着朦胧的美。
荣格有一瞬间的失神,这辈子,作为男人,能见到姜稚这样的美人儿,他已经很满足了。
姜稚冷冷看着他:“荣格,我做事向来有把握,当我走到你面前时,手里拿着枪指着你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你的生死。”
“哈哈……”荣格大笑。
他偏着头看着姜稚,看着她手中的枪。
今天,完了!
但他看姜稚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欣赏,“姜稚,能死在你手中,我挺开心的,你才貌出众,足以秒杀我之前认识的所有女人。别看我这个年纪了,我认识的女人,都是三十岁以下的。像你这种孤傲而清冷,浑身透着一股子生人勿近的美人儿,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他荣格这辈子,从小家庭条件就不好。
为了家里的弟弟妹妹,才十八岁,他就被逼着打工赚钱养弟弟妹妹。
年纪小,没有经验,经常被骗,被人陷害,被人打,都是常有的事儿。
最后去了酒吧,地下酒吧里,空气黏稠而浑浊,弥漫着酒精、烟草与腐朽交织的气味。
昏暗的灯光下,每一寸空间都像是被欲望和贪婪浸透,他所到之处,尽是人性最赤裸的丑恶与冷漠。
他慵懒的靠在座椅上,回忆着过去的自己:“姜稚,人心都是一样的,我这辈子,没有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与兄弟姐妹不和睦,和街坊邻居也不和睦,和同事之间,只有杀强掠夺。”
“我十八岁被父母逼着赚钱养全家,可我挣到的钱,根本养不活全家。”
“最后让我养活我一家人的,是地下的黑酒吧,我在那里看到的尽是人性最丑陋的面目。”
“我也曾经有过正义感,我也曾经想拯救上千上万的人,可生活所迫,我除了要吃饭之外,就是要挣钱。”
“这个世界上,有钱才能活得像个人,没钱就是任人踩压的虫子。在我二十五岁的那年,我还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可也就在那一年的某一个夜晚,我被人欺负,打断了双腿,差点送了命。”
“我明明没有做错,我明明只是想安安静静的离开,却无端遭了祸。从那一晚开始,我就明白,我再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疯狂的念头,像野草一样在我心底扎了根,他被我的心魔滋生,最后长成了一颗野心勃勃的参天大树。”
“等我的腿好了以后,我找到了那个人,我亲手杀了他,得到了他的一切。他本就是一个罪恶滔天的人,有钱都不敢存银行,跟踪他几天后,我知道了他藏钱的地方,杀了他后,我拿走了他所有的钱,才有了我今天的地位。”
已经踏出了第一步,永远无法再回头。
他此时,回顾过去,仿佛还在昨天。
被打断骨头的滋味,痛不欲生。
他那晚,尝到了自己的眼泪,又咸又苦,原来那是眼泪的味道。
但杀人那晚,血喷涌到他嘴里,他却感觉到了一股腥甜的味道,他很兴奋,很激动。
也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没有良知,他已经被钱迷了双眼,那些背叛他的女人,一个都没有好下场。
拿了钱就跑,还要骂上他几句,他出钱出力,为什么要被她们算计?
他在这些一次次成功中,找到了男人的自尊以及成就感。